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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经营要注意轮胎保管
发布时间:2014-10-31
  •   轮胎是农用车等各种机动车辆的重要部件之一,也是组成部件中价格较高的部件,其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车辆的安全性、操纵稳定性、行驶性、乘坐舒适性和节能经济性等,为此,农机物资经营户对轮胎的存储保管要特别注意预防轮胎老化和弹性变差,延长轮胎使用寿命,以保证驾驶员对所购买轮胎的正常使用。

      1、存储轮胎的库房不宜靠近有发电设备或产生臭氧的地方,以防轮胎加速氧化。

      2、外胎和内胎应放在干燥和黑暗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照射,并不宜过分通风;库房温度以-10—30℃、空气相对湿度以50%—80%为宜。

      3、外胎或成套包装的轮胎应放在木架上,并定期改变其支撑点,每3个月转动其支点一次;不宜平放堆叠,如万不得已时,平放堆叠应不超过5条,且大轮胎应放在下面。

      4、轮胎在库房内的存放地点应距热源设备1米以外,不能与油类、易燃物、酸碱及其他化学药品等放在一起,以免受腐蚀变质。

      5、包装好的轮胎,不要撕去包装皮,须原装储存。

      6、装在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拖车上的轮胎,如须长时间停放,应将车身用木块架起并放净轮胎内的空气。

      7、外胎与内胎配套存放时,必须略为充气,并在内胎表面涂抹滑石粉。

      8、内胎如需要单独存放时,应在充气状态下挂在半圆形的架上,并经常转动支点,以防变形或皱折。

      9、内外胎存放时间最长不宜超过3年。

      10、轮胎在保管中,应做到按生产或入库时间分批存放,先进先出,按顺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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